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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印台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前身为1989年成立的“铜川市郊区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0年11月,根据省编委(2000)24号文件规定,更名为“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经办中心机构编制和人员实行上划,隶属省劳动保障厅、省社保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垂直管理,建制为正科级单位,按照“垂直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我中心属市县两级双重管理单位。
二、工作职能
(一)负责受理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登记及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
(二)负责审核单位、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配合地税部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参保个人账户的记录、管理和查询;
(四)负责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的审核计算工作;
(五)负责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六)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稽核工作;
(七)负责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八)指导社区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中心相关业务工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编制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类报表。
二、工作绩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及市经办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劳动、工商、地税、邮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我区养老保险工作在基础管理、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扩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养老保险各项工作连年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
表彰,2006年被省社会保障局评为“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窗口单位,2007年6月被区机关工委评为“爱岗敬业做贡献”优秀团队。
截止2007年9月,全区参保人员已达到 6161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304 人),每月发放养老金85万元。发放率为100%。同时,深入开展了“抓班子、强队伍、促发展”专项教育活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支宗旨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讲奉献的社保队伍正在形成。
三、在新的起点上做好养老保险工作
在今后一个时期,以“十一五”规划为新的起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总揽全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坚持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第一工程抓队伍。以自身能力建设为基础,以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养老保险政策为保证,全力推进“五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好班子、创立一个好机制、带出一支好队伍、争创一流好业绩、塑造一个好形象”,从而把我中心建设成为一支“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的优秀经办队伍。在工作中。我们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参保缴费政策。确保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合理确定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强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监管工作,维护国家和职工长远利益,落实各级政府与企业及个人责任。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使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为。以廉洁、优质、高效、务实的积极作风,在构建我市和谐社会和西部经济强市的宏伟工程中,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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