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加大对严重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5号)有关规定,现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铜川市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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