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依据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及全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实施计划的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
此次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巩固GSP认证成果为目的,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重点从药品的购进渠道、药品的分类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药店的库房、药学技术人员配备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目前,我区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18家。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