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来,区民政局把妥善安排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当成头等大事,通过上门入户走访慰问、提高相关补助标准、及时组织发放等形式,有效地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从去年第四季度起,就将城市低保标准由193元∕人•月提高到31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196元∕人•年提高到1600元∕人•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并于春节前将提标后的各项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据了解,2010年全区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930户、28257人,发放3804.49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545户、9805人,发放744.7万元;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39户、246人,发放54.9万元。
就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该局从去年4月起对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37元生活补贴,共为全区84770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1161.5万元。为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冬季取暖问题,该局切实按照相关标准向他们发放冬季取暖补贴76.7万元。针对城乡低保边缘群体的实际困难,该局广泛开展临时救助,共下拨城乡临时救助资金60万元。同时,还为694人发放城市大病医疗救助130.7万元,为426人发放农村大病医疗救助38.5万元。
按照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的相关要求,该局切实遵照城市低保对象150元∕人,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100∕人的标准,于节前一次性下拨523.4万元。鉴于去年自然灾害较多,给群众造成的损失较大的实际,及时下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603.9万元,“三无”对象生活补助41.9万元,救灾款55.5万元、发放面粉22.75万斤、棉衣375套、棉被472床。
春节前,由区级领导分头带队,除到区中心敬老院外,又先后深入11个乡镇(办事处),对38名生活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受灾户、优抚户进行慰问,还对工会、粮食、供销、经贸、林业等15个单位的下属企业职工进行慰问,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衣服、棉被和慰问金。与此同时,该局切实保障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据了解,去年共为1183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优待金413.2万元,为155名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47.1万元,为11名城镇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3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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