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印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11月21至24日,区民政局对8个涉农镇(街道)的28个村的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完善红白理事制度和村民议事会是破除陈规陋习,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一约两会”制度,体现法治与自治的结合,依法表达村民诉求,突出典型引导,弘扬优良传统美德,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有效有力。
此次督导检查,对部分村的村规民约制定过程资料不完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红白理事会未使用统一备案表、村民议事会今年未开展工作等问题,要求相关镇(街道)及时指导各村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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