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管委会、直属机构、驻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不断推动铜川制造向铜川创造,铜川速度向铜川质量,铜川产品向铜川品牌转变,更好地发挥名牌产品在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2015年铜川市优质品牌产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2015年申报铜川市优质品牌产品的范围是工业产品、农产品,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业产品。
1、产品在市内生产,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产品批量生产三年以上;
2、产品实物质量在本市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品牌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
3、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4、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居同行业前列;
5、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6、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
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消费者认可,用户满意度高;
8、申报产品连续三年在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9、申报企业必须年生产总值3000万元以上,所申报产品产值2000万元以上,照章纳税并年度纳税额(国税、地税合计)50万元以上的。亏损企业不得申报。
(二)农产品、食品。
1、产品在市内生产,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产品批量生产三年以上;
2、企业拥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按照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3、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
4、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5、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
6、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消费者认可,用户满意度高;
7、连续三年在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8、申报企业必须年生产总值2000万元以上,所申报产品产值1000万元以上,并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照章纳税。亏损企业不得申报。
二、优先选择的重点产品和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能源化工、高新技术、有色冶炼等传统产业集群中的重点产品及配套产品。
(二)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医药、航空航天、节能环保、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产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
(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老字号”产品。
三、申报时间
6月3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的企业,可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管委会申报,无主管部门企业可直接向印台区铜川品牌评审指导委员会申报。7月30日前,印台区铜川品牌评审指导委员会将推荐上报的企业材料统一汇总整理后上报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质量科)。
四、申报要求
1、铜川市优质品牌产品的申报,按照市质委会要求,以区、县为单位,由各区、县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所属相关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对照标准要求,逐级审核把关,按程序统一申报。
2、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销售量(额)、出口量(额)、税收数据分别由市(县、区)统计、税务等部门提供证明,其中统计及税务证明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供,其它组织提供的证明不作为评价依据。申报企业同时提供由环保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件的证明。
3、各行业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管委会要严格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数据的真实性和申请企业是否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印台区铜川品牌评审指导委员会做上报前的最后审查,形成推荐意见填写《申请表》表。上报文件时请按规定时间将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及所推荐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质量科),过期不予受理。
《铜川市优质品牌产品申请表》在市质监局网站下载。
铜川市印台区铜川品牌评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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