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区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㈡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已满5年或从事法律职业10年以上;
㈢执业过程中未受过处罚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㈣具有较好的行政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㈤曾担任政府或大型国企法律顾问者优先考虑。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㈠对区政府的宏观社会、经济管理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㈡对区政府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㈢协助草拟、审核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类文书;
㈣参与区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
㈤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的个案诉讼和非诉讼事务;
㈥负责对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㈦受邀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并提出合理意见;
㈧办理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将个人简历、相关资质证明及所在单位推荐函等资料交至区政府法制办(印台区政府北三楼316室),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
四、聘任
区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初选人员名单报区政府领导审核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审定后,确定聘任人员,聘期一年。
五、待遇
法律顾问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工作补贴。
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0919-4183042。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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