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知办理农药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10-08 09:38


印台区各农药经营单位及有意愿经营农药人员:

  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新的《农药管理条例》现已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农业部通过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已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印台区各农药经营单位及有意愿经营农药人员,请认真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政策,根据《条例》及经营许可相关申请、受理、审查等相关要求,积极完善硬件设施,健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达到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资格规定的条件,并保证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为确保农药经营人员从业素质达到农药经营许可要求,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从业人员学历、培训课时要求,请辖区内各农药经营单位及有意愿经营农药人员,于2017年10月30日前到印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登记。

  2017年6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农资经营单位及个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及时来印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完善相关信息。

  单位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13号

  联系电话:0919-4185274

  联 系 人:董健  杜秀玲



铜川市印台区农业局

2017年9月28日



网络编辑:侯雯
信息审核: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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