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经家庭经营者申请,各镇(街道)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39个家庭农场和6个社区农场的认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4日- 7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任姗姗
联系电话:0919-4181377
铜川市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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