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征地告〔2025〕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铜川-白水-潼关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铜川段)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陕政土批(2025)139号
三、批准征收土地面积:0.1874公顷
四、批准时间:2025年4月5日
五、被征收单位:印台区红土镇北神沟村(0.1024公顷)、阿庄镇湫洼村(0.085公顷)。
六、征地补偿标准:按照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铜印政发〔2024〕8号)标准执行。
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期限。征地公告范围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各镇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区自然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八、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抢栽、抢挖及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变更、异动等情况一律不予补偿。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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