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普忠,副主任贺建民、薛秦生、孙绳照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爱侠,区政协副主席杨新社、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洪林及部分部门同志列席会议;所有在家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爱侠宣读了区长延红岩关于付高峰同志职务的提议书,并对付高峰同志简历和基本情况做了介绍,付高峰作供职报告。常委会全数通过了对付高峰同志任命的提议,根据投票结果,常委会决定任命付高峰同志为区政府副区长,冯普忠颁发任命书。
冯普忠在会上讲话指出,依照法律程序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根本体现,是我国干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他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付高峰同志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增强责任意识,造福印台人民。三是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四是增强廉洁意识,弘扬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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