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水平,激发广大党员争当“五带头五表率”优秀共产党员的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我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四评一公示”工作机制。
“四评一公示”即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党委定评、结果公示。一是党员自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员自己根据评议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五带头五表率”优秀共产党员标准进行自我评议,既要肯定自己的成绩,也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最终形成自评报告或汇报。评议始终以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方向,不断改进完善自己,以党员发挥作用为支点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党员互评。在党员自评报告形成后,由党支部召集党员分组进行互相评议。评议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照评议内容,重点对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作用的情况给予真实的评价,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认真反思,不断提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真正达到激励内劲、查找不足、帮助提高、服务于民的目的。三是群众参评。党支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党员向群众述职,充分听取群众对党员的评议,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党支部组织无记名测评,现场公布公示测评结果。四是党委定评。各党支部对每一名党员最后进行评定,参照三方评议内容给出评议格次,格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将评议格次及评议内容上报党委审核。党委根据掌握的情况,认真审核把关,复核批准评议结果。五是结果公示。经党委审核无异议后,各党支部张榜公示每位党员的评定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中若有异议或上访,党支部及时给予书面回复和处理。
“四评一公示”工作机制是我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承诺制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推出的一项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把创先争优活动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达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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