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司法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9 22:30

  一、印台区司法局概况

  印台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主管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目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宣传科、基层科、公律科、人事科5个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注册公证员2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40个,调解员520人,律师事务所1个,注册律师6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人。

  1、印台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办、部门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7)、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督查工作。

  (8)、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印台区司法局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按照中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我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12月举行我区“七五”普法启动仪式。

  (2)、加强调解组织建设,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入手,组建了印台区人民调解协会和区级调解委员会,加强了调解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基层调解人员20余人参加了省、市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实行了调解案件“以案定补”

  (3)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巡回镇办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通过巡查摸底,掌握了工作动向,加强了工作机制创新。同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平台信息填报工作。今年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0件。调处矛盾纠纷做到了有登记、有台账、有案卷。

  (4)、深化法律援助服务,通过扩大援助范围,延伸援助触角,降低援助门槛,做好应援尽援。以“12348”热线服务为导向,举办法律援助文艺演出5场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市业务培训。截止年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件。

  (5)、继续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有效运行,录入信息规范,定位率准确,实现了24小时GPS定位监管。完善了与公、检、法等单位的协作机制,全区73名社矫对象管理做到了见人见档。

  (6)、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监管。以提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知名度,在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律师全年办案101件。6月,组织律师、法律服务者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7)、提升公证工作质量。公证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制定出台了公证办理便民措施,将公证处办公电话、公证员个人电话、姓名、相片等公示上墙,悬挂了温馨提示,引导当事人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和事实依据,确保公证案件质量。今年累计办理公证案件202件(其中:民事类113件,经济类11件,简易程序78件),上门开展公证服务5次。对低保户、五保户和经济困难户减少或者免收公证服务费。

  3、印台区司法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印台区司法局2016年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行政单位2个:印台区司法局、印台区公证处。事业单位1个: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印台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收、支416.12万元,同比去年决算总收、支411.19万元,增长1.20 %,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1、收入总计416.1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9.8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津补贴、办公费、印刷费、中省转移资金、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费等资金;政府性基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26.2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省转移资金、法律援助办案补助费。

  2、支出总计416.1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08.95万元,项目支出7.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9.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16.7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08.98万元,项目支出7.8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77万元,较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90万元,同比减少31.43%,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司法局:按支出功能分类:204公共安全支出216.7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津补贴、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维修费、劳务费、司法所业务费、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费;20406司法216.77万元工资福利、津补贴、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维修费、劳务费、司法所业务费、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费;2040601行政运行178.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津补贴、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维修费等;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8万元、主要用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费;2040607法律援助7.8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费;其他司法支出27.63万元。主要用于中省转移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司法局:301工资福利支出133.07万元、30101基本工资76.33万元、30102津贴补贴45.26万元、30108养老金4.3万元、30109职业年金7.18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7.90万元、30201办公费5.39万元、30202印刷费24.95万元、30204手续费0.2万元、30207邮电费0.72万元、30211差旅费3.43万元、30213维修费1万元、30215会议费1.2万元、30216培训费1.0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34万元、30226劳务费8.6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22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8万元、30305生活补助8.72万元、30311住房公积金9.26万元。

  (三)机关运行费、项目支出和政府采购情况

  1、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16.77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的费用。

  2、2016年项目支出共计7.82万元。

  3、2016年政府采购金额33万元,采购项目为中省转移自定项目,截至2016年9月已全部完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11万元,较上年增加2.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车辆年限逐年增长,2、脱贫攻坚下乡,3、社区矫正工作量加大。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7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审验和加油;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2、会议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第四季度工作推进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3、培训费1.0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长培训会,社区矫正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公务接待累计90人,国内公务接待费总额为0.34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网络编辑:冯蒙
信息审核:史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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