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9 11:14

  一、印台区民政局概况

  印台区民政局成立于1980年4月,为区政府负责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直属行政事业机构,内设综合办公室、低保办、社会福利、救灾、优抚、婚姻登记处、社区指导办公室7个职能科室和两个二级单位:区中心敬老院、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现实有人员26名。

  1、印台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事宜。

  (二)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定全区救灾减灾工作的管理办法,承担全区灾民生活救助和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实施减灾计划。

  (四)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全区救助规定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工作。

  (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六)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和聋哑儿童特殊教育等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专业士官、残疾士兵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队伍以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区双拥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四)代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十五)承办区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

  (三)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拟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五)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六)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

  (七)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使用工作。

  (八)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镇(办)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九)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和管理宗教界开展同国家、海外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涉外事项。

  (十)城市社区管理,城市社区创卫。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印台区民政局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㈠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完成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较大改善;为农村低保对象1914户5690人,发放保障金1014.33万元,发放冬季取暖和电价补贴49.76万元,将32名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单人单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为城市低保6500户16139人,发放保障金6860.31万元,发放冬季取暖和电价补贴431.11万元;为五保对象244户248人,发放五保供养金及电价补贴110.43万元;将临时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包含1000元)审批权下放镇(街道),全年救助3298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2.59万元;建立了拥有144名信息员的“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队伍,共实施“救急难”救助151例,发放救助资金35.14万元;下拨60万元冬  季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取消起付线,扩大救助面,根据不同救助对象提高了封顶线,共救助1402人次,发放救助金623.46万元;全面落实“三留守”有关政策,共摸排出留守儿童662人,留守妇女214人,留守老人631人,困境儿童110人,全面落实了监护人责任,目前已开展第二次“三留守”人员摸排工作,摸排结果将于12月底上报;落实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补贴资金392.96万元,其中生活补贴278.37万元,重度一、二级护理补贴114.59万元;配合市民政局开展2016年福彩公益金助学活动,共资助贫困大学生51人,发放资助资金24万元;建立了农房保险制度,为4028户农户投保5.87万元,其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2165户;发放了冬春救助物资,面粉1270袋、油1270桶、米137袋、棉衣430套和棉被430床;在“寒冬送温暖”活动中,发放棉被254床、棉衣235套、孤儿棉衣购置费5700元;为全区22.58万人办理“一元民生”保险22.58万元。

   ㈡社会事务和福利工作。开展孤儿年检工作,为19名孤儿发放保障金18.24万元;为32名城市“三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19.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人,发放救助资金5.25万元;为48个农村幸福院拨付运转经费47.47万元,保障了农村幸福院的正常运转;为方便群众,婚姻登记处调整办公时间为朝九晚五,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410对,离婚登记507对,补发结婚登记1118对,补发离婚登记38份,成功调解离婚289对,满意率达到100%;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建成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在清明节、农历“十一”和春节重要祭祀节日期间设置焚烧炉,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㈢优抚民族宗教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201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613万元;为2015年退役士兵66人发放自主就业金171.3万元;组织5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2名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金7.39万元;为全区562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428.64万元;开展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在市区5家医院实现医疗补助同步结算,共救助17人发放5.24万元;开展了春节和“八一”慰问活动,为60户重点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发放9万余元的慰问金及慰问品;9·30烈士公祭日,组织300余人前往大同英烈园进行了烈士公祭;二是宗教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少数民族基本情况摸底工作,全区共有少数民族家庭284户552人;为区镇村三级网络联络员159人发放补助资金3.82万元,确保宗教信息网络畅通及时反应;开展教堂规范化管理工作,为12个基督教堂和1个佛教点进行了换证工作,依法取缔5个非法活动点;开展“民政调研年”活动,形成调研报告4份。

   ㈣民政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完成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中央投资项目和省级福彩项目13个。二是完成民政项目“三库”建设任务。三是项目建设情况。2016年民政项目建设任务已建成32个,其中16个农村幸福院、6个农村社区、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社区室外活动广场、2个农村社区服务站、2个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正在建设的11个,其中有3个农村幸福院、1个日间照料中心、1个爱心慈善超市、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印台区老年养护院和陈炉镇区域性敬老院。

  ㈤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完成第二次地名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工作;完成了印台与耀州、印台与旬邑的界线联检工作;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区现有社会组织69个,其中社团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个,会员总数2891人;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全区有党员的社会组织60个,无党员的社会组织9个,党员总数423人。

  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制度,建成社区民主协商示范街道(印台街道办事处)1个,建成民主协商示范社区18个;按期完成了行政村撤并工作,共撤并35个行政村,保留72个;扎实开展社区减负工作,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减负目录》,减轻了社区工作压力,简化了群众办事程序;设立了街道市民学校4所,社区家长学校18所,组织教学50余场次,使学校社会教育同步推进;完成社区工作人员619人的信息录入工作;开展铜川市数字社区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录入居民信息20552户;建立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园地18个,开展宣传活动18场次;为8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和落实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对67名社工进行2015年度考核;配合省市完成了2016年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录工作;全区建立了志愿服务队伍43个,志愿者队伍人数达9088名,开展志愿服务  活动266次,报送志愿服务服务活动信息178份;积极开展“四社联动+”工作,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城关  街道南苑社区被评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

  ㈦脱贫攻坚工作。拨付给阿庄镇西沟岭村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作战室”布置和村委会维修;为贫困户发放产业扶持金1.6万元,新建苹果园86亩,栽植核桃98亩,花椒52亩;争取资金2.98万元为49户贫困户资助了化肥98袋、地膜和果树修建工具49套;为42户贫困户发放价值1.5万元的花椒苗11500余株;积极协调争取资金,区老龄委资助村上老年人协会建设5000元;阿庄金疙瘩种植业协会为西沟岭村捐资5000元,为群众免费培训蔬菜种植技能;红土春满园养鸡协会向贫困户捐赠5000余元的鸡苗200只;蓝天幼儿园为贫困学生捐赠价值3000元的学习用具和运动器材;实施了村级道路、杜家塬人饮工程、北坡组阿庄河护坡、300立方米农田灌溉蓄水池及附属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安装路灯20盏,完成投资150余万元;建成麻壕沟百亩莲花池和北坡观光稻田,种植观赏花23亩、莲花35亩、水稻30亩、薏米12亩,跑马场、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所需土地现已流转到位。

  ㈧党的建设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体,“夜学夜考”和“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帮贫解困促发展”为两翼,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民政局联合支部领导带头讲党课6次,到郭秀明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1次,开展专题讨论4次,开辟了“两学一做”学习园地,以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了“五个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1人,接收预备党员1人;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学习,对照检查深入剖析,确保工作和生活中都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经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夜学夜考”活动,机关全  体干部职工加强了党性修养,增强了信仰信念和民政公信力、影响力,提升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3、印台区民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印台区民政局2016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行政单位1个:印台区民政局;事业单位1个:印台区中心敬老院。 

  二、印台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收、支 17241.02万元,同比去年决算总收、支4541.35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1、收入总计17241.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42.53万元,主要是民政管理事务、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城乡社区及其他;政府性基金1254.4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444.09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

  2、支出总计17241.0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4866.17万元,项目支出2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44.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4219.5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3989.52万元,项目支出23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9.52万元,较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9.35万元,同比增长357%,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2012499其他宗教事务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支出;2080201行政运行254.55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费用,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5.00万元,主要用于地名普查,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14.8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208020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的其他费用;2080802伤残抚恤3.82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抚恤金,2080805义务兵优待613.4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73.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49.4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金;   2081001儿童福利18.12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生活补助,2081002老年福利16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生活补助;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67.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机构支出,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19.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福利事业支出;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20815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0.0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等支出,20815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2.0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等支出,2081599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救灾支出;208190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131.9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支出,  208190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61.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735.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急难性、突发性事件的临时性救助,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的临时救助;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365.3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44.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困难群众的救助支出,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6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支出;210050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0.9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费,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10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2120199其他城乡社 区管理事务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30101基本工资93.59万元,30102津贴补贴68.06万元,30103奖金4.8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36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1.34万元,30201办公费12.24万元,30202印刷费9.20万元,30204手续费3.20万元,30205水费0.15万元,30207邮电费1.10万元,30211差旅费7.50万元,30214租赁费4.30万元,30215会议费0.14万元,30216培训费0.7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06万元,30226劳务费21.3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9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30304抚恤金3.82万元,30305生活补助12623.28万元,30306救济费928.20万元,30307医疗费148.29万元,30311住房公积金14.24万元。  

  (三)机关运行费、项目支出和政府采购情况

   1、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65.51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

  2、2016年项目支出共计230万元,其中:1、印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20万元;2、北街社区服务站55万元;3、上街社区服务站55万元。

  3、2016年政府采购采购金额65.23万元,采购项目为2015年农村幸福院内部配套34.11万元,2015年农村社区内部设备14.6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库内部配套16.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减少7.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级检查招待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4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燃油费、过路费等;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招待。

  2、会议费0.1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的推进会费用。

  3、培训费0.7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技能及业务知识培训等。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公务接待累计12人,国内公务接待费总额为0.06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铜川市印台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网络编辑:冯蒙
信息审核:史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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