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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内设局、科、庭、队、室20个,派出基层法庭5个,现有人员51人,现任党组书记、院长郑树江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性质属于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4980253.72元。
二、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单位主要职责: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铜川市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审判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由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各类案件,总结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经验。
3、受理本院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4、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负责本院的装备工作(业务用车、法官、法警制服、械具等)和两庭建设。
6、检查本院的执法执纪的情况,查处或协助查处本院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全院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7、负责本院司法警察大队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8、定期向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9、承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2015年重点工作:
1、深化能动司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2、坚持为民司法,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3、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4、建设过硬队伍,增强司法能力。
四、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情况: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2015年本年收入为48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96万元;非税征收经费 78.3 万元。
支出情况: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2015年本年支出为 489.26万元。基本支出489.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4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2.3万元)。
印台区法院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10.96 | 一、基本支出 | 489.26 |
二、非税收入 | 78.3 | 1、工资福利支出 | 245.28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1.68 |
罚没收入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2.3 |
其他收入 |
| 其中:①公务接待费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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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车辆运行费用 | 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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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因公出国(境)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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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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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①车辆购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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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489.26 | 本年支出合计 | 489.26 |
印台区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备 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总 计 | 489.26 | 48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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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 | 489.26 | 48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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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 | 法院 | 489.26 | 48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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