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10 20:47

  一、单位概况

  区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行政部门(包括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中心敬老院)。负责全区民族宗教、婚姻、收养、殡葬、区划、地名、勘界、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福利救助、社会捐赠、五保供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民办非企业登记与管理、优抚双拥安置、老龄事业等工作。承担40多个相关法律、法规和60多个部门规章的行政执法与管理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事宜。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定全区救灾减灾工作的管理办法,承担全区灾民生活救助和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实施减灾计划。

  4、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全区救助规定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和聋哑儿童特殊教育等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1、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专业士官、残疾士兵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队伍以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区双拥办公室工作职责。

  13、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工作。

  14、代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5、承办区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

  3、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拟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5、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6、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

  7、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使用工作。

  8、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镇(办)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9、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和管理宗教界开展同国家、海外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涉外事项。

  10、城市社区管理,城市社区创卫。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6年重点工作 

  1、助力打赢一场战役,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全区民政系统要紧紧围绕中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紧扣“两线合一”的工作目标,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兜底保障”,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

  2、着力推动三项工作,促进民政事业发展

  (1)推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2)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3、扎实抓好五项工作,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

  (1)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2)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3)落实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4)推动区划地名工作。

  (5)强化社会专项事务管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印台区民政局单位收入预算为146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3.43万元。支出预算为146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1.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54万元。

  (二)部门“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3.9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较2015年压减6.8万元,减少63.6%。“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5.4万元,减少87.1%,公务接待费压减1.4万元,减少13.33%。

附件:印台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网络编辑:冯蒙
信息审核:史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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