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印台区林业局属全额预算单位,由局机关、国有焦坪林场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构成。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区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3、负责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6、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7、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核准全区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8、负责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
9、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对全区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培训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三、2016年重点工作:
1.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努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年完成造林绿化1.8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0万株。
2.突出抓好林业产业发展,完成干杂果经济林3000 亩,改造提升5000亩,培训林农1500人。
3.着力深化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扎实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活动,重点抓好勘界发证、矛盾纠纷调处等重点工作,完善林权交易平台,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做到高效规范、有效运转。
4.加大林业资源保护力度,切实巩固林业建设成果。一是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以创建无森林火灾镇办为重点,强化宣传,夯实责任,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加大森林防火设备投入力度,完善森林防火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二是全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的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不突破市上要求,全面完成森林病虫害普查工作。三是积极做好林区安全和谐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执法主体的作用,坚决杜绝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行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印台区林业局单位收入预算为73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80万元。支出预算为 73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1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1.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76元;项目支出108.68万元。
(二)部门“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7.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6.39万元,较2015年压减7.04万元,减少52.42%。“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3.04万元,减少40.37%,公务接待费压减4万元,减少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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