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印台区财政局成立于1980年5月1日,位于铜川市印台区政府北1公里处。是区政府领导的行政机构,经费为全额财政拨款。全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经建科、教科文科、社保科、综合科、农财科、行政科、政法科、后勤处。下辖14个二级部门:分别是印台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印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印台区国库支付局、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印台区农村财务管理局、印台区生产资金管理所、印台区会计事务管理局、印台区监督检查局、印台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印台区煤炭维简费征收管理局、印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台区财政信息中心、印台区乡镇财政管理所。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中长期发展计划;草拟全区财政、预决算、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办法和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区级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指导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负责地方税政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地方税收减免事项。
(四)负责组织制定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负责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等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公务支出及专项支出等支出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等专项支出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
(七)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政府债务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车辆、设施等国有资产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制度,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
(十)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负责区级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
(十二)负责各镇、街道财政所业务指导和监督。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会计人员。
(十四)负责监督检查全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矿产资源税费征收工作。
(十六)负责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财政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目标考核指标
1、2017年预计全区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7050万元,增长10%。
2、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落实区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新农合政府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100%;农、科、教、卫和社会保障支出比重达到财政支出的72%(其中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22%);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80%;
3、按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确保每年不低于20%的增长。
4、积极争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5、完成2017年度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狠抓财政收入增长,培育重点财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税工作相关规定,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征管措施,着力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源漏洞,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做到应收尽收。
2、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按照保稳定、保运转、促民生的要求,确保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0%,确保各项重点支出,在新常态下提质不减量。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创新投入方式、落实财政政策。大力争取实施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生态环境修复等示范项目,创新投入方式,积极尝试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包装一批3P项目助力转型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4、落实财税政策,支持转型发展。继续加大向工业园区、景区和重点示范镇、旅游名镇建设支持力度。
5、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以改革统揽财政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新一轮财政改革,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健全财政预算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统筹使用能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力。二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并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直接支付比重。三是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支出力度,确保教、科、文、卫、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需要。
(2)切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工作。加强债务管理,管好用好债务资金,合理划分债务类型,分类别化解存量债务,做好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债务风险。
(3)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质量,做好项目入库前的筛选、评估工作,把更多优质项目纳入财政和部门的项目库。
(4)加大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对预算内、财政专户、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结余资金,逐一甄别,摸清家底,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资金,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5)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加大综合治税改革力度。把综合治税改革作为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协税职能和作用,落实好《铜川市印台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搭建综合治税管理系统,实现涉税信息网络共享。
(7)扎实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凝聚涉农政策和资金合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年度任务。
(8)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好新《预算法》,改变思维模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培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促进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制。
(9)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完成“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
6、加强监督管理、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部门预算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精准扶贫、支农、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节能环保及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及“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安全、规范、有效。
7、聚焦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按照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将地方预算收入的2%作为专项资金,每年要保持不低于20%的增幅。抓好各类涉农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项目,集中财力,整合资金,精准发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突出的重点问题。
8、加强内部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严格执行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9、抓好财政文化建设,促进财政工作。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岗位,以创文、创卫工作为契机,通过举办财政文化讲坛、道德讲堂、业务技能比赛等形式,倡导核心价值理念,积极建设财政文化,凝聚干部职工战斗力,拓展视野,增强工作技能,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财政工作质量。
10、加强财政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班子自身和干部队伍建设,践行三严三实活动,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着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建设一支懂规矩、守纪律,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队伍。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局单位收入预算为156356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5695元。支出预算为15635695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569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6775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3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5128元;项目支出2130000元。
(二)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256000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209000元,较2016年压减0元,减少0%。“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0元,减少0%,公务接待费压减0元,减少0%。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局单位收入预算为15635695元,较上年增长9.7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17年,财政局单位支出预算为15635695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3505695元,占支出总额86.3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9.71%,原因同上。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3000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000元,减少0.81%。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7225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