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铜川市印台区妇女联合会是区委和区政府联系全区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群众团体。印台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隶属区妇女联合会管理。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财政拨款。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团结、动员全区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对全区基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3、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推动和开展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
5、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推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积极组织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重点工作
1、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表彰大会及其它系列活动;
2、以弘扬和传承良好家风为着力点,坚持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和美家庭”和“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
3、开展家庭教育巡回讲座;
4、继续实施“三秦巾帼脱贫行动”,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推动妇女手工艺品产业化;
5、开展庆“六一”关爱慰问少年儿童系列活动;
6、继续做好妇女“两癌”救助、贫困母亲救助与妇女儿童维权救助等民生项目的申报、审核与资金发放工作;
7、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创新发展、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年内继续创建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
8、举办1期全区妇女干部培训班;
9、实施提高“婚前检查率”项目;
10、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推动“人身保护令”的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儿童人身安全;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区妇联收入预算为648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700元。支出预算为648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870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44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16元;项目支出260000元。
(二)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27000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5000元,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印台区妇联收入预算为648700元,较上年增长27.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资金。
2017年,印台区妇联支出预算为648700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88700元,占支出总额59.9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27.2%,原因同上。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000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000元,减少8.57%。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0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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