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区环保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2-13 08:49

  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铜川市印台区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9年10月,命名为铜川市郊区环境保护局,为区政府直属行政机构,科级建制。2002年12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决定,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理顺,县区环境保护机构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体制,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及事业单位印台区环境监察大队,经费为全额预算。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区环保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的大气、水体、噪音、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有毒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

  3、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核审定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表);

  4、监督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等制度,参与当地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5、负责本县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各类环境调查工作、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7、完成市环境保护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入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2015-2017),对辖区漆水河、阿庄河、广阳河等水域进行清淤疏浚;不断加大漆水河上游污水管网铺设、雨水分流等工程的建设力度,同时依法取缔违规排污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杜绝新建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强化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使三里洞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Ⅳ标准。

  2、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制定《印台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实施方案》,夯实各镇办各部门工作责任。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化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联防联控,确保2017年区域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23天。

  3、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紧抓畜禽养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减排项目,10月底前完成减排项目建设,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禁止“三高”项目落地,加大已建成污染设施的日常监管,控制辖区污染物增量,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存量。2017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削减率达到2%。

  4、扎实推进农村生态创建。实施完成投资376万的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同时组织申报201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加大生态示范创建,申报完成省级生态村5个;启动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调研工作,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行动计划》。

  5、强力推进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法规政策,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印台区环保局收入预算为18250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5001元。支出预算为1825001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00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35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744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4000元。

  (二)部门“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22000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21000元,较2016年压减100元,减少0.0047%。“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压减 100 元,减少0.009 %。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印台区环保局收入预算为1825001元,较上年增长34.4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增加。

  2017年,印台区环保局支出预算为1825001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825001元,占支出总额10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34.47%,原因同上。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000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00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印台区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网络编辑:侯雯
信息审核:史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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