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印台区经贸局成立于2015年11月,是区政府领导的直属行政机构,内设4个股(室),即办公室、经济运行股、工业股和商贸股,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工业经济、流通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及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经济贸易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的政策建议。
2、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流通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工业经济正常运行;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把握全区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流通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全区重点工业项目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融资工作;负责工业技改项目运行、监测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4、负责编制全区工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行业质量管理、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负责管理全区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5、推进工业、信息和商贸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贸行业规划,促进安全产业健康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7、负责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业、信息和商贸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规定,参与拟订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推进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信息化水平;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推进以及应用示范相关工作,促进大数据与工业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全区软件业、电子信息和新兴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工业园区发展,提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优化升级、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转型升级等工作;协调、指导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工作。
10、承担全区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用创新。
11、负责推进与协调工业企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流通产业的融资服务工作;提出改善融资环境的意见和措施,建立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负责全区重点工业项目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融资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人才管理和培训工作。
12、负责全区工业各行业管理和民爆物品、室内装饰装修业、包装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行业政策和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联系工业口各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工作。
13、拟订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1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1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16、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17、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负责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选定;负责进出口产品的统计及信息发布。
18、执行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拟订本区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审核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重点工作
㈠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一是继续做好规上企业培育工作,对全区现有小微企业摸底排查,筛选一批有潜力的企业重点培育,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时间节点分解任务,一季度做好入规前准备工作;二季度新增规上工业2户;三季度新增规上工业2户;四季度新增规上工业2户。力争年内完成飞博、秦王府三期等6户企业年内入规。抓紧永宏、乔子梁、陈炉片区等复工煤矿新建洗煤厂的筹建工作,力争新建洗煤厂3个。二是做好区内在建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督促其尽快建成投产达效。三是积极争取中、省、市中小企业发展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力争年内到位5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加工制造、陶瓷、建材、食品、医药等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四是积极发展中小微企业,确保100户中小微企业落户我区。
㈡加快商贸流通发展。一是加快我区进出口贸易企业培育,年内培育培育1户进出口贸易企业,鼓励我区三联果业、富园果业、大匠农科进出口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力争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2000万元人民币。二是按照区域功能定位,提升传统服务业档次,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打造三里洞花园、南关新桥、北关老街、姜女祠四个商业圈。三是加快鼎铭物流园建设,一季度投资1000万元,完成项目基础工程施工;二季度投资3000万元,完成项目60%的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三季度投资1000万元,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四季度投资470万元,项目建成试运营。四是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一是积极开展省级电子商务扶贫示范区建设工作, 3月底完成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制定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实施“互联网+”战略,加强与逛集网等第三方平台合作,建成区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络,3月底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全面运营,二季度建成5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3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三季度建成4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全年建成9个镇办镇级服务中心,5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并积极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四季度做好省级电子商务扶贫示范区验收工作,力争通过验收。
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完成招商引资基础性调研。2月中旬完成“铜川市陶瓷矿产资源调查”、“铜川市附近陶瓷企业成本调查与铜川陈炉陶瓷工业园区建厂后成本估算”两个报告,2月底完成“铜川市周边陶瓷市场调查”报告。二是盘活工业闲置资产。一季度摸清我区区属企业闲置资源,并积极与矿务局对接,力争摸清辖区内矿务局闲置的矿厂资源;二季度提出区属企业、辖区内矿务局闲置资源盘活意见;三、四季度编制项目册,外出招商引资。三是积极参加各类展会。组织区内企业参加西洽会、中小企业博览会、广交会等各类展会、促销活动5次以上;并积极利用区校合作、佛山陶瓷研究所三个报告,科学策划包装一批工业类项目,有针对性的赴佛山、宜兴等地开展工业招商引资活动,实现合同利用市域外资金3亿元,实际利用市域外资金1.5亿元,引进亿元以上项目一个,千万元以上亿元以下项目2个,开发项目2个。
㈣提升协调服务能力。一是加大经济运行调度。坚持每月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重点企业调研,并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运行调度会,通报、研判经济运行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包抓,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解决产、供、销等难题,精准发力,保持工贸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工业转型发展需要,全力为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全面落实好省、市、区工业稳增长促投资一系列政策,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三是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5月、10月分别召开一次银企座谈会,最大程度化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强化跟踪服务,严格落实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推进机制,狠抓要素保障,精简审批程序,推行项目手续办理代理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全面落实领导包抓、驻工地专员、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等制度,现场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问题,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快速推进。五是深化与统计、环保、安监、顺金园区等部门协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印台区经贸局收入预算为26776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7681元。支出预算为2677681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68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266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3080元。
(二)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40000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25000元,较2016年压减59000元,减少70.23%。“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压减30000元,减少60%,公务接待费5000元,压减29000元,减少85.29%。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印台区经贸局收入预算为2677681元,较上年增长0.5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2017年,印台区经贸局支出预算为2677681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677681元,占支出总额10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0.58%,原因同上。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000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000元,减少2.48%。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38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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