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铜川市印台区延安路61号,负责辖区内1074户企业、5400户个体工商户、1950户各类组织、机构以及设施和7个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内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装备科、政策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企业个体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认证监督管理科、药械保化监督管理科、食品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4个直属机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执法监察大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注册分局。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全区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全区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取缔无照经营活动。
4、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企业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5、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负责全区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7、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8、承担区域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9、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监督管理。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13、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4、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志,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5、负责拟定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6、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7、指导监督乡镇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市场监管业务。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重点工作
1、以繁荣市场为使命,大力推进工商注册改革。继续扎实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以一体监管为方向,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
2、抓好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从主体资格准入源头严格把关,计划对各乡镇人员、食品经营户等各类培训覆盖率达100%;培养建设和创建区级、市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5户、标准店100户;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外托管、农村家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精心组织对辖区“三小”进行了专项清查;推进以区政府名义制定下发市场监管年度规划》;加大对保健品、化妆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深入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展导向。抓好放心市场和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创建工作,完善川北市场、新桥便民市场和区域内大型超市农残检测室建设。
3、全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根据《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品牌战略,培育2个陕西名牌产品或市优质产品、推进设置“区长质量奖”的落实,强化对辖区商标品牌的多元多向梯次培育。巩固创卫创文成果,推进市场建设。
4、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确保“三个安全”。以各类抽检为依托,日常检查相结合,强化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抽检制度,体现“严管”的力度和效果,查案违法案件作为市场执法监管的重点,努力确保“三个安全”零报告。
5、着力健全消费维权体系。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扎实开展12315“五进”活动,深化“月月12365”活动,推进“天天12331”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监督员作用,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消保格局。
6、以依法行政为准线,倾力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干部能力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强化队伍管理。要开设“科长讲坛”,开展“工作实务讲研”,举办“业务沙龙”,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防体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正风肃纪督查,全面规范权力运行,筑牢廉政防线。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为881464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4646元。支出预算为8814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054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001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9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5418元。
(二)部门“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220000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210000元,较2016年压减27000元,减少11%。“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17000元,减少10%,公务接待费压减 10000元,减少17%。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为8814646元,较上年增长51.7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合并为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职能加大。
2017年,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为8814646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600546元,占支出总额52.1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1.72%,原因同上。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5000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9000元,减少2.78 %。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1660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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