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区委政法委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2-13 09:31

  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印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部门,印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印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印台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下设防范办、维稳办。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4、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组织、协调全区反邪教、见义勇为、国家安全、法学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8、组织、推动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见义勇为、国家安全、法学会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0、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1、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级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12、及时向区委和市委政法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区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重点工作 

  1、深入排查化解纠纷,解决影响稳定突出问题。

  2、完善风险评估工作,实现不稳定因素源头治理。

  3、严密防范邪教风险,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安全。

  4、补齐科技应用短板,推进综治信息平台建设。

  5、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6、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印台建设。

  7、把握改革政策导向,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8、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公正公开司法环境。

  9、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为24552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5269元。支出预算为2455269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26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941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850元。

  (二)部门“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90000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5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印台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为2455269元,较上年增长15.8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017年印台区委政法委支出预算为2455269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455269元,占支出总额10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5.84%,原因同上。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00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0000元,增长8%。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65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印台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网络编辑:冯蒙
信息审核:史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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