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区司法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2-13 09:50

  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设置

  印台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主管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目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宣传科、基层科、公律科、人事科5个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注册公证员2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40个,调解员520人,律师事务所1个,注册律师6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2、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

  3、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4、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5、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履行依法治区办公室的职能;

  8、负责本区的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重点工作 

  1、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抓好“七五”普法工作;

  2、抓好人民调解工作,重点是抓好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3、强化刑释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服务惠民工作;

  5、抓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为弱势群体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同时确保律师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6、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保障能力。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印台区司法局收入预算为21738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3837元。支出预算为2173837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83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32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58574元;项目支出12000元。

  (二)部门“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90000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80000元,较2016年压减 5000 元,减少 35 %。“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0元,减少0%,公务接待费压减 2400 元,减少20%。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印台区司法局收入预算为2173837元,较上年增长9.5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2017年,印台区司法局单位支出预算为2173837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73837元,占支出总额100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3837  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89300元 ,增长9.5%。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 1400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印台区司法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网络编辑:冯蒙
信息审核:史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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