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印台区林业局成立于1980年,主要承担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等10项职能。局机关下设林业工作站、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站(森防站、动管站、日贷办为三个牌子,一套人马)、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单位国有焦坪林场和森林公安派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区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3、负责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6、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7、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核准全区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8、负责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
9、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对全区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培训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三、2017年重点工作
1.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努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年完成造林绿化8000亩,完成义务植树55万株。
2.突出抓好林业产业发展,完成干杂果经济林4000亩,改造提升5000亩,培训林农1500人,扶贫发展苗木花卉3000亩。
3.着力深化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不断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激活林业发展机制,重点抓好勘界发证、矛盾纠纷调处等重点工作,完善林权交易平台,构建有效的林权保护和流转、抵押制度,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做到高效规范、有效运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4.依法治林,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一是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以创建无森林火灾镇办为重点,强化宣传,夯实责任,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加大森林防火设备投入力度,完善森林防火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二是全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的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不突破市上要求,全面完成森林病虫害普查工作。三是积极做好林区安全和谐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执法主体的作用,坚决杜绝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行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林业局单位收入预算为142678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27810元。支出预算为14267810元。其中基本支出646300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921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9883元;项目支出7804810元。
(二)部门“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39000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39000元,较2016年减少24900元,减少38.96%。“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12900元,减少28.73%,公务接待费压减12000元,减少63.15%。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林业局收入预算为14267810元,较上年增长94.9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及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林业局支出预算为14267810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463000元,占支出总额45.2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3.72%,原因同上。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1000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000元 ,减少2.43%。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604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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