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印台区林业局成立于1980年,主要承担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等10项职能。局机关下设林业工作站、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站(森防站、动管站、日贷办为三个牌子,一套人马)、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单位国有焦坪林场和森林公安派出所。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区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3、负责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6、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7、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核准全区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8、负责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
9、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对全区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培训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
1、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努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年完成造林绿化8000亩。
2、突出抓好林业产业发展,新发展苗木花卉3000亩。
3、着力深化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不断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激活林业发展机制,重点抓好勘界发证、矛盾纠纷调处等重点工作,完善林权交易平台,构建有效的林权保护和流转、抵押制度,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做到高效规范、有效运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4、依法治林,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一是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以创建无森林火灾镇办为重点,强化宣传,夯实责任,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加大森林防火设备投入力度,完善森林防火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二是全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的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不突破市上要求,全面完成森林病虫害普查工作。三是积极做好林区安全和谐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执法主体的作用,坚决杜绝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行为。
四、印台区林业局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印台区林业局2018年度预算范围的单位包括:事业单位1个:印台区林业局。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林业局收入预算为2171.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744.619万元,原因主要为项目资金的增加。支出预算为21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7.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2万元;项目支出1505.48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744.619万元,原因同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4.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较2017年增加0.3 万元,增加7.14%,增加原因是二级单位印台区焦坪林场在国有林场改革中由原来自收自支变为全额预算单位,并从2018年正式列入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5万元,增长41.67%,增加原因是二级单位印台区焦坪林场在国有林场改革中由原来自收自支变为全额预算单位,并从2018年正式列入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0.2万元,减少6.67%,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原则。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9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6万元,30202印刷费0.4万元,30204手续费0.55万元,30205水费1.3万元,30206电费7.2万元,30207邮电费2.2万元,30211差旅费5.5万元,30213维修(护)费0.15元,30216培训费0.1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2万元,30226劳务费0.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8.22万元。较上年增加11.82
万元 ,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焦坪林场由原来的差额变成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因此我局预算数比去年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35.3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