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61所,其中:幼儿园22所,小学29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5所,高中1所,职中1所;现有在校学生12836人,其中:学前3470人,小学6691人,初中2517人,高中55人,职中103人;现有寄宿制学校15所,其中小学6所、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5所、高中1所、职中1所。寄宿生1681人,其中小学782人、初中847人、高中5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科技、体育发展战略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区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及学前教育,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和实施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学籍、学业测评、招生考试和初中以下毕业证发放工作。
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指导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全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
4、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管理、教师资格注册、师德评价、教师职评、教师培训、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5、落实义教经费保障机制,做好教育经费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校建项目,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经费年报统计汇总工作;做好学校财务会计核算,指导学校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推动落实本地区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指导、监督、检查本地区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数据统计、投诉处理等工作。
7、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8、负责全区学校后勤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学生实习训练基地的建设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的教学工作。
9、负责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学校办学许可、宏观管理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10、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学校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11、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科技攻关、科技合作、成果推广、重大科技产业化等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12、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研究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的措施;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策划、协调、组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13、研究拟定全区重点科技工作及有关的措施,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具体落实“科教兴区”战略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4、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管理和登记工作。
15、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建立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友好合作关系,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交流、人才交流、科技成果交流;负责全区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合作、转化及推广工作。
16、负责全区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17、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18、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建议。
19、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负责全区体育竞赛的综合平衡、指导全区性体育竞赛工作、归口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全区性体育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20、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区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21、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
22、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区级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及单位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2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优秀学生推荐、评选工作,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开展标准化学校、市级德育品牌活动等创建工作,完成相关创建任务。继续组织开展反邪教、禁毒、环保、消防、法律进校园等教育活动。
2、以支教工作为切入点,以教师交流轮岗为支撑,依据区组织、人社、教育、财政、编制《关于深入推进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铜印教发〔2014〕108号),全面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
3、全面完成印台中学二项建设工程(①印台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任务:新建全民健身场馆3700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②学生宿舍楼食堂餐厅楼工程:新建学生宿舍楼7275.29平方米、学生食堂餐厅楼6862.4平方米,总投资3046万元。)
4、完成2所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①城关小学: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总投资336万元。②三里洞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360万元)
5、完成印台区玉华足球场建设工程(建设面积5035平方米,总投资380万元)。
6、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成市上下达的研发投入任务。
7、开展技术市场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8、加大专利工作力度,开展专利申报宣传,完成市上下达的专利申请、授权任务。
四、印台区教育科技体育局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印台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预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2个: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科体局机关。
(2)事业单位31个:教学研究室、青少年活动中心、考试管理中心、职业高中、鸭口高中、广阳中小学、泰山中学、金锁小学、红土中学、阿庄中小学、高楼中小学、陈炉中小学、市五中、三里洞小学、城关教育办、印台教育办、金锁教育办、红土教育办、阿庄教育办、广阳教育办、王石凹教育办、陈炉教育办、三里洞教育办、城关幼儿园、方泉小学、玉华第一小学、玉华第二小学、王石凹中小学、徐家沟小学、东坡小学、金华山小学。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收入预算为21242.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826.59万元,原因为预算政策调整。支出预算为2124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98.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013.0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42万元;项目支出1844.0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826.59万元,原因同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94.6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21.28万元,较2017年压减1万元,减少4.4%。“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压减0.5万元,减少3.4%,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0.5万元,减少6.4%,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车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08万元,其中:办公费3.57万元,印刷费1.2万元,手续费0.21万元,水费0.47万元,电费2.04万元,邮电费0.85万元,取暖费2.8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2.18万元,维修(护)费2.69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专用材料费0.42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8万元。较上年增加10.68万元 ,主要原因是有二个新增二级单位。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15.9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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