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人社局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3-15 10:24

  一、部门概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铜川市印台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铜印发〔2010〕7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印办发〔2010〕41号),铜川市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人社局下内设4个股(室),即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股、劳动社会保障股、工资福利股。 下属事业单位7个,即区就业管理局、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区失业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人才交流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全区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办理区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手续。
  4、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5、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6、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我区实施意见。
  7、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8、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交流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9、综合管理行政奖励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表彰和推荐的人选,指导、协调、规范行政机关奖励工作,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表彰工作。
  10、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民政能力建设。把学习十九大精神做为全年加强干部学习,提高认识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科学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结合实际学懂悟通,用十九大新论断、新思想武装头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创新就业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业促就业之路
  始终将就业促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推动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更多的创业者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与铜川柠檬水晶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双方达成合作共识,将其认定成为铜川市印台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帮助创业者提高销售业绩,将不断构建和完善孵化体系,帮助我区入驻企业成长。
  3、创新社会保障工作机制,积极破解社会保障难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民生服务水平,绘就出了一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民生画卷。稳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民生难题得到了有效破解,社会保障纵深拓展。争取在各村、社区建立便民金融服务网点,免费安装POS机具,开通取款、存款、转账、收缴保费等功能,为城乡居民享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贴心、更满意的服务,为实现我区全民参保作保障。
  4、创新维权工作方式,积极促劳动关系和谐发展。通过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协调有关部门清欠农民工工资力度,积极受理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使我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关系进一步规范、和谐, 监察立案、劳动争议处理显现劳动关系总体和谐。
  5、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创新能力。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形成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领导干部带头引领做示范、人民群众拥护得实惠的生动局面。通过思想教育、作风建设、例会学习等形式,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把心思集中到“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到“会办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着力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社会管理创新能力,进而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创新和全面发展。
  6、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三大战役”工作任务及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预算范围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3个:印台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印台区就业管理局,印台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区人社局收入预算为3327.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773.88万元。支出预算为332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5.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95.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66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773.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2.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较2017年压减0.6万元,减少23.01%。“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压减0.1万元,减少8.33%。主要原因履行节约,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7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78万元,30202印刷费8.9万元,30203咨询费0.45万元,30204手续费0.3万元,30207邮电费0.64万元,30211差旅费1.15万元,30213维护费0.46万元,30214租赁费0.58万元,30215会议费0.46万元,30216培训费0.9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2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4.84万元。30299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75.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就业孵化基地资金。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人社局预算表格.xlsx

 


网络编辑:冯蒙
信息审核:马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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