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印台区财政局成立于1980年5月1日,位于铜川市印台区政府北1公里处。是区政府领导的行政机构,全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经建科、教科文科、社保科、综合科、农财科、行政科、政法科、后勤处。下辖14个二级部门:分别是印台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印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印台区国库支付局、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印台区农村财务管理局、印台区生产资金管理所、印台区会计事务管理局、印台区监督检查局、印台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印台区煤炭维简费征收管理局、印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台区财政信息中心、印台区乡镇财政管理所。经费为全额财政拨款。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中长期发展计划;草拟全区财政、预决算、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办法和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区级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指导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中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负责地方税政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地方税收减免事项。
4、负责组织制定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负责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等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公务支出及专项支出等支出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等专项支出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
7、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政府债务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车辆、设施等国有资产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制度,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
10、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负责区级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
12、负责各镇、街道财政所业务指导和监督。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会计人员。
14、负责监督检查全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5、负责贯彻执行矿产资源税费征收工作。
16、负责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
17、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
2018年财政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扣“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工作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7050万元,较上年增长8.5%。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34374万元,较上年增长10.98%。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财政收入任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8年我区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抓收入、提质量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召开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层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夯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重点抓好源头控税,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一是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财力优先保证“三保”,预算安排不留缺口,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积极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二是统筹各类资金确保各项民生改革有序推进。按照“守底线、保重点、补短板、可持续”的原则,完善民生政策。确保民生支出需要。
(三)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支持转型发展。一是在财税政策、资金安排上加大对园区和县域经济支持力度,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引进和扶持,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二是按照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思路,巩固主体财源,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发展接续财源,培植新兴财源,保持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三是着力推进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政府债券促投资、稳增长的作用。深度挖掘PPP项目撬动社会资本的优势,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财政自身造血功能和保障能力,为财政可持续增长积蓄势能。
(四)积极推进财政改革,稳步加强财政管理。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将持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对个人和公用支出精准测算,据实安排,优先确保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需要,对部门一般性专项资金,打破基数,一年一编。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二是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支出力度,确保教、科、文、卫、社会保障、扶贫等重点支出需要。
2、切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加强债务管理,管好用好债务资金,夯实债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基础,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3、深化综合治税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继续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及时掌握、认真分析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通过组织召开财税库银联席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协税职能和作用,实现涉税信息网络共享。
4、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质量,做好项目入库前的筛选、评估工作,把更多优质项目纳入财政和部门的项目库。
5、加大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对预算内、财政专户、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结余资金,逐一甄别,摸清家底,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资金,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6、扎实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按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确保每年不低于20%的增长。加大各类涉农及扶贫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项目,集中财力,整合资金,精准发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突出的重点问题。
7、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推动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做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申报、对接和建设管理工作。
9、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持续申报2018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任务。
10、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资产采购审批、配置、登记、处置、调拨、产权登记、收缴工作。积极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11、全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深入推进示范财政所创建工作,进一步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稳定基层财政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财所资金监管作用
(五)加强财源建设,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安排用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不少于1000万元的财源建设专项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巩固发展主体财源,改造提升煤炭行业,培育农业优势财源,拓展农业产业园区产业链,发展接续财源,推动工业园区发展;培育新兴财源,倾力打造“全域旅游工程”;壮大群体财源,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和参与重点财源建设项目。
(六)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提升监管质量。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公务卡、财政系统内部、民生工程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会计基础规范化创建与会计执法联动。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建要求,立足财政实际,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设一支懂规矩、守纪律,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队伍。
四、印台区财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印台区财政局2018年度预算范围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2个:印台区财政局、印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11个:印台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印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印台区国库支付局、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印台区农村财务管理局、印台区生产资金管理所、印台区会计事务管理局、印台区监督检查局、印台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印台区煤炭维简费征收管理局。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印台区财政局收入预算为1661.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97.56万元,原因为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支出预算为166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8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5.7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9万元;项目支出220.3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97.56万元,原因同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23.9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5.2万元,较2017年压减5.7万元,减少27.27%。“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压减0.3万元,减少2.8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5.4万元,减少51.42%。主要原因是控制减少出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8.17万元,30202印刷费1.9万元,30203咨询费0.16万,30204手续费0.55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06电费0.9万元,30207邮电费1.01万元,30208取暖费1.4万元,30211差旅费5.55万元,30213维修(护)费7.62万元,30214租赁费2.27万元,30215会议费2.1万元,30216培训费3.4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1万元,30226劳务费0.56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25万元,30228工会经费0.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1万元。较上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84.8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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