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安全监察大队)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管工作。区煤炭工业局下设煤炭安全监控中心。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正科级建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区煤炭安全监控中心副科级建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隶属于区煤炭工业局管理。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监督煤炭企业执行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组织编制煤炭生产安全规划,参与制定煤炭资源治理整顿、综合利用和结构调整意见,指导全区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煤矿安全指标分解和考核,组织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督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向区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区政府相关决定;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参与煤矿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
3、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规范储(售)煤场所经营活动,依法取缔非法储(售)煤场所,参与煤炭产运销政策、措施制定。
4、负责煤炭生产安全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协调煤炭生产、安全技术研究先进核心技术的推广应用;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负责煤矿企业的矿井关闭、报废审核工作,负责资源整合煤矿项目技术审查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监管工作。负责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资格审查,煤炭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6、负责煤炭生产、安全等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煤矿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7、负责煤矿瓦斯防治、转化利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
1、夯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各产煤镇企业办,辖区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局各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个人岗位职责,夯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2、严格程序,做好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按照省市区要求,制定《2018年印台区地方煤矿启封及复工验收实施方案》,对符合要求的煤矿进行复产复工验收。
3、提高标准,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制定《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计划》,每旬对直管煤矿检查1次,每月对乡镇煤矿检查一次,每季度对关闭煤矿检查1次;每季度开展1次煤矿安全大检查;对各矿每半年分别开展1次专家“会诊”式安全大检查。
4、加强督导,强化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定2018年全区煤矿培训计划,加大对流动职工的岗前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在各煤矿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意识。
5、积极督促,完成煤矿技改建设任务。
6、定期演练,提高煤矿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督促煤矿企业配齐配全自救互救器材、应急救援物资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
7、按照国家去产能政策及省市区政府有关要求,完成煤矿退出关闭任务。
8、凝心聚力,全力完成“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三大战役工作任务。
9、统筹兼顾,全力完成党风廉政、计生、创文、综治维稳、煤场监管等工作任务。
四、印台区煤炭工业局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印台区煤炭工业局2018年度预算范围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收入预算为338.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7.59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预算为33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7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5.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万元;项目支出55.2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59万元,原因同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 “三公” 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共计11.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压减0.57万元,减少36.31%。“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0.57万元,减少36.31%。主要原因是执行车改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切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所以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25万元,30202印刷费0.8万元,30204手续费0.03万元,30207邮电费0.8万元,30211差旅费1.27万元,30213维修(护)费0.3万元,30215会议费0.3万元,30216培训费0.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3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较上年增加1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8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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