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民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8 10:10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概况

  印台区民政局成立于1980年4月,为区政府负责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直属行政事业机构,内设局办公室、低保办、婚姻登记处、社区指导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社会福利、优抚、宗教)5个职能科室和一个二级单位:区中心敬老院。现实有人员24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事宜。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定全区救灾减灾工作的管理办法,承担全区灾民生活救助和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实施减灾计划。

  4、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全区救助规定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和聋哑儿童特殊教育等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1、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专业士官、残疾士兵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队伍以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区双拥办公室工作职责。

  13、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工作。

  14、代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5、承办区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

  3、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拟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5、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6、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

  7、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使用工作。

  8、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镇(办)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9、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和管理宗教界开展同国家、海外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涉外事项。

  10、城市社区管理,城市社区创卫。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年度工作任务 

  1、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包括城乡低保、五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流浪乞讨、“三留守”、重度精神病患者等)。

  2、完成3个标准化社区和省市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街南社区、街北社区、金锁关社区、虎头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老年养护院3栋公寓楼和综合楼建设任务,达到试营业标准。

  3、全面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继续完善地名普查转化成果工作;完成铜延线第四轮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印台黄陵线段联检工作;完成印宜第四轮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印台宜君线段联检工作。

  4、做好社区网格员和信息网络平台运行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网格员和信息平台高效运行。

  5、做好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年度工作任务,总结3年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加强社区指导和管理,引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丰富群众生活。

  6、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7、规范农村幸福院、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已运行农村幸福院的监管,实现农村幸福院系统内签到,提高开放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宣传,动员更多农村五保对象入住区中心敬老院,提高服务质量和入住率,使现有资源充分利用,为更多五保老人创造幸福条件。                  

  8、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

  9、做好扶贫工作(兜底保障工作、包村帮扶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印台区民政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印台区中心敬老院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印台区民政局本级(机关),印台区中心敬老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已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农村特困供养、农村幸福院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基本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列支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3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列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列支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3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列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30.65万元,较上年增加4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列支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6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80201)742.2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29.6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62万元,较上年增加33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279.4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8.7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4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1.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87.1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87.17万元,较上年增加10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网格员的养老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3.7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3.74万元,较上年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涨。

  (5)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0803)3.2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27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6)义务兵优待金(2080805)14.6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4.6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7)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16.9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6.98万元,较上年增加1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增加。

  (8)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0999)113.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13.71万元,较上年增加11.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提高。

  (9)儿童福利(2081001)10.3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37万元,较上年增加6.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和孤儿高等教育生活补助。

  (1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13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31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13.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12)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89.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9.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13)城市特困供养救助支出(2082101)9.9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96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困供养人员的护理费。

  (14)农村特困供养救助支出(2082102)102.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2.35万元,较上年增加25.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困供养人员的护理费。

  (1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34.1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4.14万元,较上年增加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网格员的医疗费。

  (1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5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费基数增涨。

  (17)城乡医疗救助(2101301)5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18)住房公积金(2210201)16.4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6.48万元,较上年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含社区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6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008.4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08.43万元,较上年增加42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网格员的薪酬待遇。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39.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1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2.99万元,较上年减少844.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更细化,专项资金对应列支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883.1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0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80.07万元,较上年增加870.5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更细化,专项资金对应列支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6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67.52万元,人员经费967.52万元,较上年增加415.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网格员的薪酬待遇。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14.6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6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1.99万元,较上年减少846.8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更细化,专项资金对应列支减少。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65.4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0.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1万元,较上年增加12.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883.1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0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80.07万元,较上年增加870.5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更细化,专项资金对应列支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6.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18%),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50%),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公”经费预算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50%),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列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100%),增加主要原因是给予二级单位公务用车预算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会议费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33%),减少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列支减少。培训费预算支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25%),增加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列支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12万元,较上年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88.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15.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30.11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4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自行选择。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2019年民政局预算公开表.XLS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马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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