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份食品药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8-1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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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铜印市监处字〔2021〕39号 |
案件名称 |
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冯塬面馆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自然人姓名 |
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冯塬面馆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203MA7145B06P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苏芳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店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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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郝思源
信息审核:张利平
标题: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份食品药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正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铜印市监处字〔2021〕39号 |
案件名称 |
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冯塬面馆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自然人姓名 |
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冯塬面馆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203MA7145B06P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苏芳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店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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