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租房申请政策详解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3 15:51

  一、保障范围

  铜川市城镇居民,铜川市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18周岁以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含非户籍人口),环卫公司、公交公司一线工作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35周岁及以下);申请北市区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扩大到本区域18周岁以上农村户籍居民。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以内;

  申请北市区公租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如申请人为单身,月收入不超过2200元。申请新区公租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557元;如申请人为单身,月收入不超过1780元。

  三、提交资料 

  (一)共性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住房证明材料原件(由铜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

  3.收入证明材料原件(有供职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没有供职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

  4.《铜川市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二)个性资料

  1.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由务工单位出具)。

  2.环卫公司、公交公司一线工作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须提供相应的行业证明(由供职单位出具)。

  3.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四、申请程序

  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应当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一)铜川市城镇居民持上述所需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北市区公租房的本区域农村户籍居民持上述所需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持上述所需资料向务工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铜川市公租房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社区(村委会)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受理,收齐要件资料,两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上级街道办(乡镇);

  街道办(乡镇)对申请人资料及保障资格进行初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公示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保障条件的,将申请资料上报属地保障房管理中心(新区建设局);

  各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新区建设局)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终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公示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保障条件的,确认保障资格,列入轮候计划。

  (二)环卫公司、公交公司一线工作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持上述所需资料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大中专毕业生持上述所需资料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铜川市公租房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社区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受理,收齐要件资料,两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直接上报属地保障房管理中心(新区建设局);

  各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新区建设局)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公示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保障条件的,确认保障资格,列入轮候计划。


  住房保障服务热线:965356


  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3197717    地址:铜川市新区铜川政务大楼8楼


  印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4563830    地址:印台区市一中对面北关工行五楼



网络编辑:温建军
信息审核:焦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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