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限价商品房申请政策详解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3 16:11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一)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且在新区无住房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

  (三)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搬迁范围的本市农村户籍居民;

  (四)在铜国有(集体)企业中在新区无住房的职工;

  (五)在铜务工且在新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

  (六)在铜新就业(毕业五年内)且在新区无住房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铜川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道德模范、铜川好人等荣誉获得人员。

  二、提交资料 

  条件(一)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

  条件(二)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申请人家庭住房证明;

  条件(三)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建档立卡、扶贫搬迁相关证明材料;

  条件(四)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务工(用工)协议及住房证明材料;

  条件(五)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和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务工(用工)协议;

  条件(六)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供职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就业合同(或就业证明)及住房证明材料;

  条件(七)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荣誉证明。

  注:1、家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提供,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

  2、现住房证明材料(由铜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

  三、申请程序

  申请保障房的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一)申请人持上述所需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或就业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铜川市限价商品房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社区(村委会)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属社区上报的申购对象条件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区县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对辖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购对象条件进行终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确定限价商品房申购资格。


  住房保障服务热线:965356


  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3197717    地址:铜川市新区铜川政务大楼8楼


  印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4563830    地址:印台区市一中对面北关工行五楼



网络编辑:温建军
信息审核:焦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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