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采购(电子办公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采购(电子办公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CYTZFCG-2019004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联系人:刘芃
电话:0919-418214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铜川市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顺金南路53号
联系人:盛文彬
电话:09194199128
传真:0919419912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采购(电子办公设备)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 4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优惠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声明)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响应单位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响应单位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19 09:00:00至2019-06-2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后二楼评标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价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参加该项目的响应商须在2019年6月14日17:00前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或提供资质不完整将不得参与投标。 2、报名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投标的,须在6月17日12: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函复至254864194@qq.com邮箱说明理由。否则自该公告日起三个月内不得参与我中心项目投标。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27 09:30:00
2、投标地点: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后二楼财政局后二楼评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6-27 09:30:00
4、开标地点: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后二楼会议室财政局后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94199128
2、开户名称: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往来资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铜川分行印台支行
4、账 号:2602010329200058002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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