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废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三条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陕环固管函 [2018]456号)要求,现将全区2019年度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登记范围
我区2018年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均应依法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时限进行申报登记。
二、申报登记时间安排
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进行申报登记。
三、申报登记内容
(一)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2.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等;
3. 2018年实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4.预测2019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情况。
(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1.企业基本情况;
2.接收危险废物情况、内部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
3.新产生危险废物情况。
四、申报登记方式
(一)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各申报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登陆“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固废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并下载申报登记表加盖公章作为申报资料留存。未在固废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应前往我局先进行电子注册,再进行网上申报登记。电子注册具体要求请登陆“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进行查询。
(二)在陕西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关闭后,各产废企业配合我局进行申报登记现场核查。
(三)固体废物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登记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将申报数据和每月产废数量报我局备案。省固管中心将对各区县申报登记现场核查情况进行监督性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全省通报。
联 系 人: 古昭 李超
联系电话: 8100153 810085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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