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3 15:5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进入冬防阶段,焚烧麦秸麦秆、落叶现象频繁发生,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冬季秸秆、落叶禁烧工作,避免焚烧造成大气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及市铁腕治霾办关于做好辖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烧区域

全区所有区域一律禁烧秸秆、落叶、垃圾。重点区域包括:市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包茂高速、西延高速、210国道、305省道印台段两侧2公里内,镇区范围、乡村道路沿线和玉华宫景区、陈炉景区等周边1公里内。

二、时间任务

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自现在开始到2020年4月结束,主要工作为查处重点区域内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乱烧乱冒及其它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副区长苗源同志任组长,区督察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各镇办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杨双冬同志兼任,负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各镇办: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划分监管区域,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宣传到田头、检查到田头、处理在田头,严查焚烧秸秆行为,努力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

区督察办: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频繁发生秸秆燃烧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办。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时向区政府办、区督察办汇报工作进展。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大力推广机械化收割播种还田方式和青贮、沤肥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道路沿线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巡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加强巡查,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护林员的作用。

区公安分局:配合各镇办开展秸秆禁烧排查巡查工作,对焚烧秸秆屡教不改或造成较大影响人员,进行依法处置,努力杜绝秸秆焚烧行为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做到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切实保障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巡查,及时查处。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扎实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落实巡查人员,发现焚烧行为及时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通告、广告等宣传手段,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禁烧秸秆的认识,形成自我约束、自觉禁烧的好习惯。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秸秆禁烧工作将作为2019-20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秸秆禁烧进行跟踪督查,明察暗访,对发现冒烟、焚烧问题较多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扣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及社会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请各镇办于12月20日16时前将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上报区铁腕治霾办,并于每周五14点前向区铁腕治霾办报送当周工作开展情况。

联 系 人:李博扬

联系电话:8100857

邮    箱:1031614835@qq.com



网络编辑:景雨桐
信息审核:宋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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