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农村养老助残托幼服务提升行动 推进方案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26 14: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建设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区《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区农村养老助残托幼服务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居民享受养老助残托幼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到2025年,农村养老助残托幼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机构设施。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提升行动,增加设施配置,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强化兜底保障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建设镇(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区中心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拓展服务功能,为老年人开展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项目。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和环境建设,高质量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进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残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卫生院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通过升级、改造等途径建立村级残疾人托养服务站、助残机构或助残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按照“民康计划”行动要求,免费对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中的残障患者配发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鼓励基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精准连续的医疗及康复服务。(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区民政局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区自然资源分局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将公益性公墓作为重要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纳入村庄规划。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统筹推进土葬改革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到2025年,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安葬方式和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等殡葬新风尚有效推广。(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促进城乡养老助残托幼服务制度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农村养老助残托幼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健全镇(街道)、村衔接的养老助残托幼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和建设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项目。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共体建设,整合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效下沉。全面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健全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建立并及时更新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幼儿园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推进学前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养老助残托幼服务设施。(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教科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促进养老助残托幼服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印台区农村养老助残托幼服务提升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加强配合、统筹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和保障力度,强化政策及配套资金支持,加快补齐农村养老助残托幼短板。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农村养老助残托幼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运营。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地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联合督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提升行动质量和效果。


网络编辑:仇丹
信息审核: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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