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10:58

印台区农业农村局

类  别:A

签发人:王军武

张耀岭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研究出台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及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千村试点”工作,目前 72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同时确定了15个改革试点村。我局已为72个行政村颁发了集体经济合作社证书,为上店和孙家贬2个村颁发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证书,鼓励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

  1、为了更好推动我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我局已下发《铜川市印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铜印农发〔2019〕30号),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铜川市印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铜印农发〔2019〕31号)。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积极实施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千村试点”行动,争取资金为全区15个试点村予以重点扶持,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显著增加。二是强化产业覆盖。按照“区投、镇管、村收益”的模式,紧盯市场需求导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今年我区计划投资2.9亿元,植入生猪、肉牛、食用菌、深加工等项目25个,努力使每村都有1-2个集体产业。三是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运营中的困难问题,设立了1100万元的产业担保基金,积极推广孙家贬、上店村经验做法,建立镇村学习交流、结对帮扶制度,切实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3、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一是加大人才引进,鼓励本地优秀大学生充实到村级组织,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二是抓好培训,采取专家授课、考察学习、典型交流等多种形式,拓宽村干部视野,创新发展思路,提升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

  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铜川市印台区农业农村局   0919-4185212

               




网络编辑:焦 勇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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