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11:17

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  别:A

签发人:王东红

刘文怀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五中十字交通安全及校外托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校外托管及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生就餐安全

  一是按照校外托管联席会议要求,于每学期初对校外托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所有校外托管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之内;二是制定托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于每学期开学初对全区学校、托幼机构、校外托管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各镇(街道)监管所于开学初将校外托管机构基本信息、许可项目及量化分级情况在校园周边进行公示,有利于家长选择有资质的校外托管;四是不定期地联合教育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联合教育部门予以督促整改;五是不定期地联合同级住建部门对校园周边小摊贩进行全面检查备案,将所有食品摊贩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内。

  二、加强宣传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采取两手抓。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及食品摊贩从业者法治观念,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合法经营;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用生动形象的画面向学生传达食品安全知识重要性,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

  加大对校外托管食堂及食品摊贩检查密度,要求各镇(街道)监管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校外托管机构及食品摊贩检查频次一季度不少于一次,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四、加大整治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2019年我局将联合住建部门及镇(街道)监管所加大对食品摊贩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保障师生就餐饮食安全。

  针对各委员提到的“食品摊贩划取缔”这项内容,按照监管职责应由住建部门负责;“交通拥堵问题”这项内容由交警二大队负责。

  学生饮食安全一直是我局重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局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力以赴,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校外托管经营水平,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让各位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2019年4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9—2691140



网络编辑:焦 勇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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