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类 别:A |
签发人:孟红卫 |
周立奎代表:
您所提的《关于城市建设的建议》(第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权限问题
目前,物业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区级监管、镇(街道办)具体负责、社区负责落实”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铜川市物业管理办法》《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格局。
二、对物业公司的监管问题
放管服改革后,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资质取消,住建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也随之消失,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行业监管职责依然是资质审批相关规定,已严重脱离实际,住建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处于很尴尬的状态,对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任何制约措施,监管职能苍白无力,为此,我们也一直和上级部门在探讨沟通物业公司的行业监管,在《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也提出了相关建议,建议出台相关的管理细则及规范性文件,强化制约的措施,约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目前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那么从一个企业的角度而言,行业取消了物业资质的审批,那么物业公司作为一个企业,应该如何来监管,我们也多次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三、关于大修基金的续存的问题
大修基金的交存、使用及管理权限在市住建局,根据我们在市局咨询了解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向市住建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将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至专户。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一个建立、完善和深化的过程,特别是建成年代较早的小区,大修基金的交存与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区大部分老旧小区没有交存大修基金,《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业主分户账面转线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30%的,应当及时缴存,但具体如何续存,上位法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与措施,因而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也无法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关于老旧小区,我局已从发改口申报唐华一期、方泉教师院小区、铜运司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并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化粪池清理、破除原有路面、强电落地已开始施工)。剩余3个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完成项目初设评审,正在组织项目招投标,计划5月初开工实施。从财政口申报2019年6个老旧小区(唐华一期、方泉教师大院、铜运司家属院、马车队、矿山7号楼、芳草堤)改造项目,全部完成项目初设评审工作,进行招标工作,施工准备,计划5月初开工实施。
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在日常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在特定时段、重要地段定人定岗,2020年第一季度对出店、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流动摊点等集中整治。集中整治15余次,劝导和取缔出店、占道经营110余次,劝离流动摊点200余次,现场劝离违法停车150余车次,现场教育违停人员80余人,整治人行道、消防道违法停车300余辆。二是自3月开始实行早夜市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夜市五统一要求,对早夜市进行整治,现场教育30余户,现场责令整改20余户,市容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铜川市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铜川市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19-418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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