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卫生健康局 |
类 别:A |
签发人:贺喜明 |
对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复函
冉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铜印政办函〔2022〕18号,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立民营合作、民办公助、让民办机构和公办机构享受同等政策,盘活闲置资产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办医是我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专科医院特色优势补充了我区医疗市场短板。为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一是放宽准入条件,取消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上层次综合医院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每张床位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万元。取消社会资本举办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痛、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的区域卫生规划限制,社会力量举办以上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每张床位由市、区按照1:1比例分担,一次性补助0.25万元,降低民营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配置条件,实行备案制;二是鼓励人才流动,民营医疗机构在学科建设、科研、人才培养、技术职称考评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民营医疗机构引进的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补助5万元,开办市级以上名医工作室每个一次性补助10万元;三是保障社会办医用地,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卫生设施用地依法可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四是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加强资本、品牌、管理协同发展,探索委托医院管理公司等开展经营管理;五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完善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六是放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调节;七是放宽医保定点资格,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标准;八是优化社会办医服务环境,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服务质量认证。
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做好工作落实,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出台鼓励康复、医疗、养老、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提高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民办医疗机构向上述接续性机构转型发展的积极性,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争取医保资金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患者予以倾斜。
铜川市印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日
联系单位电话:铜川市印台区卫生健康局 0919—41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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