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 类 别:A |
签发人:井战红 |
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复函
米斌、张双全、梁润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扩大苗木花卉销路为题的建议》、《关于加快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的建议》、《关于印台区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讲话精神,积极响应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的号召,依托我区东部地区有利的自然条件,积极培育苗木花卉产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目前,全区发展苗木2万余亩,初步形成了以合作社(企业)、大户承包经营为主的苗木产业格局。“一园三川多点”总体布局也已初具雏形。结合3名委员的提案,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成立苗木花卉协会。由区林业局向辖区内各苗木花卉合作社、企业发出函告,邀请各企业、合作社负责人到区林业局参加印台区苗木花卉协会洽谈会,商讨成立苗木花卉协会方案,选举成立协会,规范该项产业的发展运营。
2.继续延续苗木花卉产业奖补政策,继续对规定区内从事苗木花卉生产的合作社(企业)凡符合区域布局规划,并经验收合格且规模在50亩以上的按档次给予每亩600-1000元的财政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连补三年;对利用智能温室大棚发展花卉产业的,每平方米补助100元,连续补助三年。继续调动合作社(企业)的积极性,持续壮大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模。
3.鼓励合作社(企业)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延续《铜川市印台区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奖励政策,对依托苗木花卉基地发展休闲旅游产业,获得国家级2A、3A、4A旅游景区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30万、50万奖励。
4.积极与区级各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中要求优先使用本地苗木花卉,在区创美办下发的《铜印创美组办发〔2019〕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求优先使用本地苗木花卉,在今年的美丽乡村创建村庄绿化中,阿庄镇下庄村、红土镇冯家塬村就使用的本地的苗木花卉。
5.加快建立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和健全信息交流平台,持续推进苗木花卉产业配套技术创新,重点支持苗木花卉生产基质、花肥花药、采后保鲜处理等关键环节配套技术研创。利用网络、报纸、电子商务、杨凌农高会和西洽会等平台,大力宣传我区苗木花卉产业。重点建设实现内引外联、跨省销售,使我区成为关中北部重要的苗木花卉交易中心。
6.健立激励政策,吸引科研教学单位和科研人员到生产基地和合作社(企业)开展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合作社(企业)发展名、特、优、稀苗木花卉产品,全面提高我区苗木花卉产业经营管理水平。
7.加快建设品牌体系,支持品牌的营销推广。鼓励龙头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力争创1-2个全国苗木花卉驰名商标,2-3个陕西省著名商标;加强产品包装、品牌设计与售后服务。
铜川市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4 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铜川市印台区农业农村局 0919-4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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