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06 15:08

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  别:A

签发人:王东红


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复函

张金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区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小食杂店,小食品摊贩进行摸底排查,检查中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取得合法手续,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要求其切实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其规范经营,食品应按要求进行储存及摆放,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将其放置散装食品容器中,并在容器及外包装上标明产品相关信息。二是结合近期开展的《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以散装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利用农村集会日对金锁关镇焦坪街道、陈炉镇、广阳镇等8个集市进行集中检查,联合各镇办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零、小、散食品经营户再次进行了摸排,督促各镇(街道)监管所建立监管档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限期复查,并进行后续跟踪检查。三是加大对农村食品抽查检验频次,我局已将农村食品纳入今年抽检计划,并在抽检任务中加大对农村食品的抽检频次,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现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采取两手抓。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经营从业者法治观念,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合法经营;二是通过组织开展“12315”“12331”等宣传活动再结合报刊、广播、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人民群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其辨别能力,提高其法律意识。

三、落实属地监管,强化主体责任

我局将“网格化”监管模式引入食品安全监管当中,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聘请了25名协管员及107名监督员安排在各镇办市场与食品监管所及各个行政村,按照“区划清晰、人员定位、责任明确”的原则划分网格,形成了“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四、加大整治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今年,我局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联合区公安、卫生、住建及各镇(街道)监管所等部门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执法办案的合力,构建协同监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提高食品经营者责任主体意识更是任重而道远。我局将立足于服务人民群众,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做到食品安全的无缝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9—2899736)



网络编辑:贺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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