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15:36

印台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类  别:B

签发人:井战红


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复函

刘晓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印台区博物馆的建议》(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文物资源基本情况

印台区是历史上的京畿之地,是古同官县城所在地,从前秦置同官护军至今已有1600多年历史,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文物资源比较丰富。我区境内现存有价值的历史文物点27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玉华宫遗址、陈炉窑址、铜川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铜川文庙大成殿、立地坡秦王府琉璃瓦厂遗址、姜女祠遗址、陀罗尼经幢、金锁关关址及题刻、立地坡三圣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镇风寺石窟、井勿幕故居、雷家坡煤窑窑神庙),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红土猫娃窑遗址、玉华瓷窑遗址、何家坊遗址、陈炉红二方面军指挥部旧址、郭秀明故居);馆藏文物1000多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24件。

二、近年来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尤其是进入“十二五”以来,我区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各项工作,文物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得到大力加强,提高了社会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了广泛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摸清了家底,建立了完整的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数据库。三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得到增加,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保护机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状况得到基本完善。四是建立健全了各级文物安全责任制。五是加强了保护机构和保护队伍建设。六是编制完成了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将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合理纳入城乡建设发展之中。七是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实施了一批文物保护建设工程,有效改善了文物设施基础状况。八是国家、省、市各级安排部署的文物普查、文博专题调研等全局性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好成绩。九是田野文物的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文博单位的安全值班等日常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十是文物管理单位的办公设施设备得到了大力改善,为提高工作效能奠定了物质基础。

三、我区文物资源特色分析

我区文物资源有两大突出特色。一是不可移动文物遗存数量多、等级高、个性鲜明。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总数量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在全市排名靠前,陈炉瓷窑遗址、姜女祠遗址、雷家坡煤窑窑神庙等都个性特色鲜明。二是文物资源可展示利用潜力巨大。许多有特色的文物资源都可以和城乡社会发展事业进行完美的结合,进行有效的展示利用,如市区内的铜川塔、姜女祠遗址可以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有的文物遗址因其高价值和特色显著本身就是进行旅游发展的巨大优势资源,如陈炉古镇。我区文物资源的这两大特色也是两大优势。

四、我区文物工作面临的诸多问题

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好我区文物资源的优势,我们还有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抢救性保护的问题。全区277处不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各类文物都存在抢救性保护的问题,尤以古建和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为最。可移动文物方面,许多田野文物及社会文物因没有合适的存放场所而无法征集入库。二是展示利用的问题。许多好的文物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示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主要是因为周边环境没有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所致,馆藏文物主要是没有展示利用场所所致。三是人才和队伍建设问题。我区文物点多、分布广泛、工作量大,但全区文物专业管理机构只有一个区文管所,只有6个编制,远远达不到一个文物保护单位一个专门管理机构的要求。同时,整个文物保护队伍的专业水平还需要大力提高。四是财力投入不足的问题。这是制约我区目前文物保护工作最大的一个问题,文物本体得不到及时的抢救维修以及不能有效的展示利用,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财力所限。五是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应该说,随着整个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文物保护的认知程度较以前有了很大提高,整个社会氛围不断向好,但由于个人、部门利益的关系或者认知水平的一定局限,还存在着文物保护与开发建设工作的矛盾问题。

    五、解决问题的思路

    针对我们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认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各部门、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人员都要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营造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把文物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区上下要形成合力,抓住国家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历史机遇,着力推进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之中,提上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和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不断加大财力投入,不断改善文物保护状况,不断提升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和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的作用。

(二)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抓好文物的抢救和维修工作。不断研究文物保护的方法和措施,按照《文物保护法》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力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不断开创文物事业的新局面。全面、详细、深入地掌握和了解全区文物的基本情况,建立详实的数据库,为开展文物保护的各项工作打好基础。针对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对全区文物进行分类排队,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文物抢救、维修工程,这是一项十分急迫的工作。

(三)宣传普及与有效利用有机结合,开创文物工作的新局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宣讲文物知识,宣介我区文物资源,让文物走近群众,让群众了解文物、热爱文物,促进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的提高,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机会,把文物资源的展示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进行有效融合,既使文物资源得到充分展示,也增强了各项事业的文化内涵,二者相得益彰。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拿出一定资金专门进行文物展示利用工程建设,比如建设印台区博物馆,既可以解决田野文物因无合适场所存放而无法征集入库的问题,又可以使尘封多年馆藏文物呈现在普通群众眼前。

    (四)立足实际,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文保经费投入力度。资金投入是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关键。在资金投入上,要立足我区实际,进行多渠道筹资。一是精心编制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国家和省、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是考虑相应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的维修保护,申报面很窄,许多文物点覆盖不上,许多我们急于实施的环境治理和展示利用不予考虑。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全区财政形势发展,逐步提高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预算额度。本级财政投入可覆盖的文物保护点最多,凡上级文物部门项目不予考虑的文物保护投入都应划入这一块考虑。三是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各种社会资金修缮保护文物,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文物保护网络。我们文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队伍建设和各级文物保护网络的完善,广大文物工作者的热爱和敬业是决定我们文物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我们要继续发扬好的传统和作风,继续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文物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适时引进文博专业人才,培养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三是加强各级文保网络建设,不断充实完善群保队伍,加强管理,逐步提升待遇,强化基层文保力量。

(六)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城乡建设开发的关系。文物保护和开发建设的矛盾过去曾十分突出,近年来随着整个社会对文化遗产认知程度的提升得到很大改善。当前形势下,产生这些矛盾主要是这两方面原因导致的,一是个别单位或者个人对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了解得不全面、深入和具体所致;二是对我区的文物资源分布情况缺乏全面详细的了解,不知道具体位置所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在加大宣传普及的同时,要发挥好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保证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对相关政策法规充分了解,在相关的审批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我区实际,继续做好我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尽量做到让您满意,让印台父老满意。

感谢您对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印台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2019年4月19日


( 联系单位及电话:铜川市印台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4197007 )



网络编辑:贺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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