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4 09:01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曹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曹 娜同志任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区信用管理服务中心、区联合征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栋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解  惠同志任区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伟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崔海燕同志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宏娟同志任区财政监督检查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史菊琴同志任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新红同志任区财政预算绩效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  泳同志任区就业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张军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  超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雷  挺同志任区东区执法中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耀学同志任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所长(主任);

  李  林同志任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副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燕胜利同志任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蔡晓涛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

  雷  磊同志任区河库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军民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会长;

  刘孟春同志任区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欣荣同志任区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 (试用期一年);

  李  静同志任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红艳同志任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陆军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  莉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新飞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邢  超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常宏亮同志任区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郗军平同志任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兆侠同志任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副主任;

  郭战宏同志任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副主任;

  王小龙同志任区扶贫开发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善美同志任区园艺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远同志任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崔海燕同志的区政府副科级信访督查员职务;

  阮金安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区公证处主任职务;

  王  莉同志的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杨鹏翔同志的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副所长(副主任)职务;

  白  峰同志的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刘北峰同志的区河库管理站站长职务;

  吴建勋同志的区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陈善美同志的区园艺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撤销、合并或更名的单位,相关人员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另行发文。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网络编辑:张亚辉
信息审核:张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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