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雪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7 17:5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许雪峰同志任区政府督查专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志攀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华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霍 巍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福筠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副局长;

赵宝锋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副局长;

王 韶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副局长;

王 剑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 斌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姚国栋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媛同志任区环保产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平产同志任区中心敬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 钊同志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张 瑛同志任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水娇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延伟同志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

王荣辉同志任陈炉消防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岳涛同志任市北市区食品和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园同志任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许雪峰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念昭锋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柳翠翠同志的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范斌鹏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董浩琦同志的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王志攀同志的区政府督查专员(副科级)职务;

郭 萌同志的区环保产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小花同志的区财政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燕胜利同志的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王 剑同志的陈炉消防队队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撤销、合并或更名的单位,相关人员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另行发文。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网络编辑:王巍钧
信息审核:王巍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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