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金融23条”政策,人行西安分行、外汇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商务厅和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全省金融系统跨境金融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30条稳经济促创新一揽子举措,推动全省金融系统跨境金融创新工作由专项行动转为常态化持续推进。
2019至2021年,人行西安分行、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商务厅联合在全省金融系统开展了以“扩大跨境融资规模、扩大跨境金融业务总量、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扩大跨境金融普惠性覆盖面、跨境融资成本稳定可控、跨境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为主要内容的“四扩大两可控”跨境金融创新专项行动。经过三年的共同努力,全省金融机构创新案例100余个,对真实合理业务需求的满足率达到了100%,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达到3809.28亿元,国际结算业务量累计超过10000亿元(共计1633.23亿美元),基本实现了专项行动确定的“百千万”预期目标,境外融资成本稳定下降,跨境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有力支持了陕西涉外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刚刚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持续努力和共同奋斗,力争在全省金融系统形成主体多样、充满活力、具有陕西特色的跨境金融创新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五匹配三提升”总体目标。“五匹配”是指全省涉外经济发展与全省经济实力相匹配、全省跨境收支规模与涉外经济总量相匹配、全省跨境金融产品服务供给与涉外市场主体有效需求相匹配、全省跨境人民币使用与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相匹配、全省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与建设丝路金融中心定位相匹配;“三提升”是指全省跨境金融综合服务质效明显提升、跨境金融支撑涉外经济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防控跨境金融风险实战能力明显提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9个方面的30条创新任务。其中9个重点方面为:一是紧盯国家扩大开放战略布局开展跨境金融创新,积极争取更多的创新试点政策率先落地陕西。二是紧盯陕西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建设开展跨境金融创新,助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和补齐陕西对外开放不足短板。三是紧盯金融外汇领域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开展跨境金融创新,推动试点政策红利惠及全省更多涉外市场主体。四是紧盯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高质量发展开展跨境金融创新,全力提升国家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金融外汇服务效能。五是紧盯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开展跨境金融创新,带动提升外贸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六是紧盯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布局开展跨境金融创新,助力本省“走出去”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七是紧盯全省优势资源和特色平台开展跨境金融创新,着力打造支撑全省战略性项目快速成长的专属金融产品。八是紧盯数字经济数字金融发展规划开展跨境金融创新 ,全面提升全省金融外汇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九是紧盯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开展跨境金融创新,全面提升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运行的实战能力。
在推动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施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企业规模小、轻资产融资难题,不断增强中欧班列贸易韧性。一是持续推动中欧班列“长安号”数字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和区块链平台场景应用,支持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与平台直通直连,加快实现货物流、贸易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建设目标。二是完善中欧班列“长安号”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以中欧班列为中心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全面扩大“供应链融通”在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应用,依托链上核心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为产业链供应链提供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等综合金融方案。三是创新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企业授信模式,推动中欧班列铁路联运提单融资业务创新,推动中欧班列“长安号”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扩面增量,助力以服务优、成本低、效率高为特点的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
另外,近期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还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金融外汇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推进稳经济促发展“5+2”一揽子措施,分别为:五项资本项目试点业务,包括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跨境资产转让试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以及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试点;两项中欧班列应用场景试点,包括完善中欧班列应用场景和参与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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