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落实“两个责任”企业开出罚单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0-16 17:44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的关键。陕西某工贸有限公司、铜川市印台区某购物广场两户市场主体未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被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后仍在后续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其立案调查,并结合自由裁量权,分别开出罚单。

下一步,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针对不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始终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持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的工作水平。


网络编辑:郝思源
信息审核:任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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