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74号令),近期,印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及“两个规定”工作推进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两个规定”要求细化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同时,要求电梯维保单位深刻汲取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电梯较大事故教训,做好电梯反绳轮、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的专项维保,注重维保效果,确保维保质量。
下一步,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两个规定”落地见效。并以推动“两个规定”落实为契机,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领域风险隐患,坚决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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